各县(市、区)
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肇庆市房屋市政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肇建安协〔2018〕22号)的精神,为充分发挥我市示范工地的示范作用,促进全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我会定于10月23日开展2021年下半年度市示范工地申报初评及复评项目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具体工作安排见评审时间表。
二、评审程序及要求
1、评审组每到一地区先听取当地开展创示范示工地的工作汇报,确定检查行程,再由评审组对符合要求的工程安排现场检查及项目的法定程序主要文件、安全技术资料的审查。
2、一个项目的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组通报评审情况,但不公报评审结果。
3、请各有关项目认真配合评审工作,提供充分的评审工作条件。
三、专家组
我会抽调6名专家分二个评审组开展的评审工作。
四、其他事项
如有问题,可致电肇庆市
建筑安全行业协会
附件:2021年下半度肇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复评及申报初评项目的评审时间表
肇庆市建筑安全行业协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