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陕西建筑资质转让网

建议!—不能一“非”了之

 在三十年前就被界定为违法行为,也被禁止了三十年,可是效果却并不显著,反而越禁越普遍。毫不夸张的说,近二十年全国的建筑工程项目从数量上讲大部分是以的形式建成的。究其原因,除了制度因素外,根据我的观察与研究,发现很重要的一条原因是这种方式其实隐含着市场经济的一条铁律,即资源的高速配置。其实是现行建筑行业环境下民间经过无数次试错后寻找到的一种建筑工程项目建造过程所需资源的“配置方式”。

  要对进行引导和管理,把它规范起来,而不是简简单单地宣布为非法了事。现在讲供给侧改革,其实,规范行为就是供给侧改革啊!

  怎么规范行为?分二种情况。

  种情况是资质不取消。如果资质还在,的形式一定是挂资质,包括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根本就无力阻止。资质作为一种生产要素,企业拥有后一定会与其他要素进行配置,包括企业自有的和社会性要素,这是企业的一项权力,也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内容。某种程度上企业家就是进行资源配置的。政府主管部门不应该也无能力进行干涉。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资质取消了,挂资质的行为自然就消失了。但是在项目承接阶段和施工阶段,都还是会有“”存在。但此“”已经不是彼“”了,此是真正的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在项目承接阶段,不论有资质是否取消,在目前的社会的行业的环境下,很多时候还是得利用人脉关系承接项目,甚至权力寻租。帮助企业承接到项目的人一定会把自已的利益大化。如何才能利益大化?——直接把工程拿过来干或者把工程卖给第三方(包工头)是利益大化的不二之法。主管部门想禁止根本就没有可能。

  在施工阶段,也即建筑产品生产过程阶段,除了直接的,社会资源与施工企业的合作不会消失。这是供给侧的资源配置市场化的表现。品牌、资金、管理能力、渠道、社会资源、设施,等等,都可能从各方配置进来。主管部门不要也不必干涉,只要施工方能在各维度上(质量、安全、按时)提供合格以上的建筑产品即可。

  无论资质取消与否,都将在中国的建筑行业里长期存在,这是无庸置疑的。

  因此,仅仅宣布是非法的是远远不够的。不能一“非”了之。

  无论资质取消与否,都必须将“”行为管理起来。如何管理?给出一贴药方,不可能解决根本性问题,但应该多少管点用:

  让行为从桌子底下弄到桌子上面,让者从台后走到台前来。允许施工企业外的个人或企业与施工企业合作从事工程项目的施工,也允许施工企业外的个人或企业承包该企业签到合同的工程项目。但需要双方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和备案。双方共同向主管部门提供界定双方责任的文件。一般来说,方应该承担经济责任,即在经济上承担首责。为此,方应该用自身的所有资产为该项目的经济风险承担无限责任,并必须拿出合同造价一定比例的资产作为抵押进行法定登记。一旦出现经济风险,首先应该用该部分资产进行赔付。就这一条,就会阻吓住许多不合格的者。之所以被列为非法,是担心他们没有能力做好工程,交不出一件合格的建筑产品。其实,大多数情况下,工程做不好是因为经济上出问题了。只要经济上不出问题,不论与否,大多数项目都可以顺利做好。用登记备案的方式和方资产无限抵押的形式来阻退不合格的分包商,寻找到合格甚至优质的者。为什么能做到呢?

  有些者是一只“麻袋”,他来的目的是不择手段套取工程资金,这是大部分项目出问题的原因。按目前的政策法规,因为属非法,企业与者只能在桌子底下交易,项目出现问题,者可以不必负任何责任。这种状况使得者可以有持无恐、为所欲为、胆大妄为。如果经过法定登记和财产无限抵押,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阻止“麻袋”型者;另一方面,一旦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经济问题,企业也会愿意先行支付(目前的情况是,项目一旦出现问题,大部分企业是采取能拖则拖的态度,不愿意垫付资金将工程顺利进行下去,因为企业非常清楚,这些资金垫下去,肉包子打狗,回来的可能性极小,致使项目问题久拖不决,越拖越严重)。

  施工企业方应该承担安全、质量、工期等责任,并且应该对包括经济在内的所有责任负托底责任,是项目所有责任的终极承担者。

  现在的情况,业主方对行为无能为力,明知自己的项目被了,只能自认倒霉,能做的就是猛查当初投标时施工方的项目部人员到位。如果人员不到位,就把施工方上黑名单。然后,业主很快发现,投标时人员到位了,项目该怎的还是怎的。因为投标时的人员就是一本证书而己,这些人很可能根本就不懂施工,更何况他们根本就没有这个项目的资源配置权。项目的资源配置权在老板手上。

赞(0)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建议!—不能一“非”了之》
文章链接:https://www.sxzzzr.com/news/1636.html
本站资源仅供个人学习交流,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允许用于商业用途,否则法律问题自行承担。

建筑资质代办专业顾问:

赵经理

13198516101

建筑资质代办
资质代办立即咨询:1319851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