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省发布了申报2019年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其目的就学会提升河北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水平,推进绿色发展,助力人居环境改善,这对建筑行业的未来发展具备重要的意义。
那么2019年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的申报条件和要求有哪些?
申报条件共有两项,我们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示范项目施工企业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有完善的绿色施工实施方案,施工现场符合《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技术标准》(DB13(J)/T200—2015)。
(二)公共建筑工程应为建筑面积10000m2及以上或层数10层及以上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30000m2及以上群体建筑;住宅工程应为建筑面积20000m2及以上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50000m2及以上住宅小区或组团;工业建筑工程应为建筑面积10000m2及以上或单体跨度24m及以上单体工程,或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
那么基本申报要求有哪些?
(一)申报工程应为2018年下半年以来的新开工项目,施工手续齐全,绿色施工的实施得到建设、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具备开展绿色施工的条件与环境,能够结合工程特点组织绿色施工技术攻关和创新,并可在工程施工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绿色施工内容。
(二)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我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意见》(冀建安〔2014〕12号)要求,提交《河北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书》(一式3份)。申报书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施工安全中心,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25日,联系电话:0311-87907255。
(三)申报数量:石家庄市3项、唐山市3项、秦皇岛市3项、邯郸市3项、刑台市3项、保定市3项、张家口市2项、承德市2项、沧州市2项、廊坊市2项、衡水市2项、定州市1项、辛集市1项。
创建要求
列入2019年度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创建计划的项目施工单位,要按照申报书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开展实施工作,及时向省施工安全中心申请中期验收和鉴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我厅依据项目申报书中相关内容组织对示范工程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颁发河北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证书。
可以看到河北省申报2019年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的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可以进行申报,建筑企业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可以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