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及暂定级资质,取得相应级别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可以开展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业务。除了房地产资质证书新申请外,重新核定也是资质业务办理中重要的业务之一。
房地产开发资质重新核定基本要求
根据建筑资质管理规定,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也就是说建筑企业需要到建筑主管部门办理资质证书重新核定手续。
房地产开发资质重新核定申请材料要求
企业基本材料
房地产企业需要下载《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空白表格,然后填写完整,需要下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需要注意的是注册地在设区市的企业填报3份,注册地在县的企业填报4份,建筑企业需要准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准备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经营场所的证明。
企业人员材料
人员资料则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专职专业技术经济管理人员提供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中心(市场)出具的有关职称等情况的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经营业绩的证明
按项目组卷,提供与申报资质等级相符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料: (1)已竣工项目: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的复印件。经营业绩材料的建设单位名称与现公司名称不一致的,要附公司名称变更的证明; (2)在建项目: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
其他的资料自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的报告;企业注册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经营情况的说明。
可以看到房地产二级开发资质重新核定新要求,当有需求时房地产企业需要及时办理相关的核定手续,以便继续使用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