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风险防控机制,有效消除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切实维护住宅工程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我厅会同省银保监局起草了《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你们征求意见。
请于2022年5月22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欧俊峰,联系电话:028-85565545,电子邮箱:494409258@qq.com),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