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质安〔2022〕3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管控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住建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快速行动、有力处置,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艰巨、复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管总站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坚持从严从紧、抓早抓小,保持高效运转、科学有序的工作状态,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为贯彻落实好近日市领导关于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管控的要求和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区排查组《关于加强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排查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社〔2022〕19号)精神,全力阻断疫情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传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进出人员管控措施
按照我市关于市外来渝返渝人员的管控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2〕28号)等文件要求,在全面落实施工现场进出人员管控基础上,重点做好需要进入施工现场的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管控工作。
(一)实施施工现场(含生活区)进出人员“一人一档”防疫管理和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检测、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离开工地48小时以上的人员,再次返回按新进入人员管理),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相关证明的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二)实施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报告隔离制度。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应按重庆市防疫要求,扫描社区二维码并及时报告社区,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要求,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结果合格且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三)实施施工现场进入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天开展2次以上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不得带病作业,并按要求报告社区、疫情防控部门观察监测,妥善处置。
二、全面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加大施工现场巡查力度,检查人员健康状况、防疫措施、作业环境是否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全覆盖、无死角。进入施工现场时,发现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和密接人员,应立即按规定向社区、疫情防控部门和项目施工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做好保护措施。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管总站要按职责开展好监管项目人员管控工作,要将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列入必查内容,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人员严肃处理。市安管总站要加强对区县的督促指导力度,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等行动,及时收集汇总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报市住房城乡建委。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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