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勘设〔2022〕33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重庆美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
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委依法对重庆美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和重庆陈曾建筑工程结构事务所有限公司作出了撤回相关设计资质的决定,上述两家公司未将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勘察设计图说专用章交回我委。即日起,原证书编号为A250007789、A150002282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及图说专用章作废。
特此公告。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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