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设函〔2022〕39号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太阳能无序安装影响城乡风貌问题整治工作要求,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云南省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实现,进一步规范全省太阳能系统在城乡建筑上的应用,规范太阳能系统安装管理杂乱无序、破坏城乡建筑尤其是特色民居景观风貌的现象,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云南省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图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云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景观一体化设计图则(试行)》停止使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5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