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设备的安全工作,提升建筑起重设备管理方法专业化水平,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我厅机构修定了《湖北省建筑起重设备“一体化”管理规定(征求意见)》。为普遍征询全国各地住建部门、企业和个人对规定的的改动意见与建议,依据《湖北省行政部门行政规章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现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全篇对外公布。
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8月12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发传真、信件等方式,将信息反馈至建设厅。
收货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56号新时期商业中心
手机联系人:张巍,蔡济
联系方式:027-67120972
发传真:027-67120970
电子邮件:zazz@hbszjt.net.cn
配件:湖北省建筑起重设备“一体化”管理规定(征求意见).doc
- 征求意见表.docx
公示期的说明:本规定业务能力强,管理范围应该是我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用、安拆、应用、设备维护工作,依照《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规定,从2021年起,初期已进行多次定项征询建议和讨论,普遍征询相关企业建议。并且相对性2014年起实行,2017年修订的一体化管理规定没有发生专一性转变,仅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管理规定和省里相关行政规章统一了规定,确立和说明了一部分监督责任,故征询建议时长缩减为5天。
【背景资料】
《湖北省建筑起重设备一体化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编制依据
推行建筑起重设备“一体化”方式可有效融合机械租赁企业与专业承包企业的资源,标准机械租赁销售市场,提升机器的专业化管理水准,保证机械租赁、安拆、应用、设备维护等环节的管理到位,我国自2014年1月1日起全方位实施,有关工作获得国家住建部毫无疑问并且在全国推广。我国建筑起重设备一体化管理规定在2013出台后,2017年对比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开展第一次修定。现阶段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家住建部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全新要求开展再度修定,致力于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起重设备领域持续发展。
一、编写目地
为加强建筑起重设备一体化管理,果断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深化科技兴安,高新科技助管,特对《湖北省建筑起重设备一体化管理方法》完成修编。
二、关键修改内容
根据全面推广建机一体化管理的前提下,对2017版一体化管理规定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和注重:
(一)说明了政府投资和国有核心项目投资应全面实行起重设备“一体化”管理方法。
(二)说明了采用建筑起重吊装服务平台数字化管理方式,各个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机构应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管辖建筑起重设备“一体化”企业及设备进行管理方法,将有关信息列入湖北省建筑起重设备监管系统。
(三)进一步明确工程总承包企业安全性“一体化”管理责任:
1.注重操作人员资质,并要求建筑起重设备驾驶员应专人专岗、定机定人。
2.标准安全性验收程序机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程序;依照一体化公司自查达标,申请起重机械检验,四方一同组装工程验收。
(四)融合2022年鄂州市“12.8”事故教训,对监理责任作出了确立
1.应催促“一体化”公司在作业前将安拆操作人员信息录入建筑起重设备安全性监督平台,并严苛安拆工作全过程旁站监理。
2.应监督管理建筑起重设备的安全操作;安拆工作时,催促总包单位和“一体化”公司项目安全员在安拆工作停止前,不得擅自退场。
(五)确定了我国建筑起重设备“一体化”公司执行名拍摄管理方法。对一体化申请程序流程,对外开放省新进到我国的五年以上机龄机器的监管。 (六)增加对“一体化”企业信用管理要求对建筑起重设备“一体化”公司执行企业信用管理规定,对企业出事故和减少安全生产条件等各种不良行为在相关管理系统上公示公告。
(七)确立一体化企业安全管理事故责任划分的定义并明确惩罚目标。
(八)修定建筑起重设备“一体化”企业安全管理技术导则
1.非“一体化”公司担负建筑起重设备安拆“一体化”服务项目,总承包单位职业机器设备专职安全员须按1机1人配置;
2.办理应用登记和安拆告之等业务的特殊工种被锁住,由新项目安全监督员承担开启处理;
3.塔吊特殊工作中工锁住与开启;
4.智能检测和唯一追溯编号。
(九)提升建筑起重设备“一体化”技术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十)对湖北省建筑起重设备“一体化”服务公司申报单具体内容特别是场所标准进行规范。
三、编写全过程
2021年12月,启动文件修定工作中,征询武汉市、宜昌市、武汉、荆门市、黄石市等地区施工安全管理机构修定建议,深入分析国家住建部相关政策文档,调研领域建筑起重设备管理方法有关要求。
2022年2月,在全省建筑安全性观看暨产品质量网站站长座谈会上开展讨论,产生文档修定架构。
2022年3-5月,在各地安全监督站意见和建议前提下产生修定原稿,再度征询全国各地监督站和企业建议。
2022年6月,举办一部分任意市区安全监督站、研究会、公司专家座谈会,对有关内容展开逐一讨论。
2022年7月,再度定项征选部分企业和管理机构建议。
2022年7月底,进行文本最终调节,产生文档修改草案定稿(征求意见)
数据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