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标准中间预算金以内项目投资适用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设相关项目风险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经济效益,推动中间预算金以内资本管理系统化、规范性、专业化,我国发展改革委研究部署了《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间预算金以内项目投资重点管理方法暂行规定》(下称《办法》)并且于近日下发。
《办法》强调,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间预算金以内项目投资重点对满足条件的新项目给予适用,推动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化基本建设,确保安全运行,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设,改善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促进处理满足条件的没房新市民、年轻人等人群的住宅困难问题。
《办法》明确了补贴标准。在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新项目层面,补助资金正常情况下依照东部地区、中间、中西部、东北三省各自不高于相匹配外行经营单位和工业客户产权年限的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投资(不包含土地征收花费)的30%、45%、60%、60%操纵,四省涉藏州县和南疆四地州正常情况下按不高于80%操纵,西藏自治区可以达到100%。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层面,城区旧楼改造、棚户区拆迁、公共租赁房新项目,可依照“有所差异、分类指导”的标准,联系实际采用不一样的项目投资补贴标准,政府补贴额度最大不得超过核准的新项目建工项目投资。建设内容包含保障性租赁房以及配套设施基础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补助资金正常情况下不高于项目总投资(不包含土地征收花费)的30%;企业投资项目或建设内容仅包括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补助资金正常情况下不高于项目配套基建投资(不包含土地征收花费)的50%。
数据来源:国家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