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述
为贯彻落实《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有关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议>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规范化、规范性水准,制定本文件目录。凡纳入本文件目录的公布事宜,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要求确立可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均应按照要求主动公开并不断更新。
(一)公布事宜和内容
关键公布机构信息、政策法规、讲解回复、整体规划信息内容、数据统计、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财务数据、人力资源管理、建议提案、新闻发布会、规范公示等12类、23项具体内容。
(二)公布期限
公布期限为自有关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对公布限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www.mohurd.gov.cn)“信息公开”栏目是我部信息公开的重要服务平台,集中化、统一公布我部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按照计划,我部也将根据记者招待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等方式主动公开。
(四)直接责任人
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带头,各有关司局依据职责权限各自承担(详细基本上文件目录“责任单位”列)。
(五)监管方式
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审理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方式:010-58933024。
二、基本上文件目录
数据来源:国家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