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信息
执行行为主体 |
我国住房和城乡住建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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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受理期限 |
30个工作中日 |
法律规定受理期限 |
30个工作中日 |
是不是收费标准 |
否 |
到做事当场频次 |
0次 |
资询方法 |
咨询热线:010-58933470(可资询有关部批公司资质申请办理的审理及部批资质资格证书的派发难题,不包括资质审核阶段有关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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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举报方法 |
举报电话:010-58934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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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時间 |
工作中日早上8:30~11:30;中午13: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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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北京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住建部南配楼104室变更对话框 |
2.办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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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理原材料文件目录
原材料名字 | 原材料填好样版 | 来源于方式 | 纸质材料 | 原材料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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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具备部批资质公司的《公司资质申请表格》扫描文件 |
无 |
申请者备用 |
0份 |
必需 |
可体现固定资产净值的合理合法财务报告(新企业,如原公司变更后仍具备资质也需给予)扫描文件; |
无 |
申请者备用 |
0份 |
必需 |
原公司法人企业营业执照销户证实或跨省迁移证实扫描文件; |
无 |
政府机构签发 |
0份 |
必需 |
公司上级领导行政部门主管机构(或总公司)或国有资产处置监督机构的批复扫描文件;(国有制企业重组事宜给予) |
无 |
申请者备用 |
0份 |
必需 |
改革.资产重组.分立等计划方案扫描文件;(跨省变更.公司外资企业撤出事宜不需给予) |
无 |
申请者备用 |
0份 |
必需 |
公司股东会(股东会)的决定和员工代表大会的决定扫描文件; |
无 |
申请者备用 |
0份 |
必需 |
原企业法律承续或切分状况的详细说明原材料(全部公司一同签定)扫描文件(需包括债务.新建建筑项目等內容)。(跨省变更.公司外资企业撤出事宜不需给予) |
无 |
申请者备用 |
0份 |
必需 |
4.审理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城乡基本建设主管机构在接到申报材料后,理应依规做出是不是审批的决策,并出示凭据;申报材料不完整或是不符法律规定方式的,理应在5日内一次性告之申请者必须更正的所有内容。贷款逾期不告之的,自接收申报材料之日起即是审理。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6.设置根据
《我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给予改动)第十三条:从业建筑主题活动的建筑建筑企业.勘测企业.设计方案企业和监理企业,依照其具有的注册资金.技术专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和完成的建筑工程项目销售业绩等资质标准,区划为不一样的资质级别,经资质核查达标,获得相对应级别的资质资格证书后,即可在其资质级别批准的范畴内从业建筑主题活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三93号)第二十条:施工企业从业工程建设的新创建.改建.改造和拆卸等主题活动,理应具有国家规定的注册资金.技术专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和生产安全等标准,依规获得相对应级别的资质资格证书,并在其资质级别批准的范畴内承包工程项目。 《建筑业公司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1月22日住宅住建部令第22号,2016年9月13日.2018年12月22日给予改动)第九条:以下建筑业公司资质,由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城乡基本建设主管机构批准:(一)工程总承包资质编码序列特等资质.一级资质及隧道工程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二)技术专业承揽资质编码序列道路.船运.水利工程.铁路线.民用航空领域的专业的承揽一级资质及铁路线.民用航空技术专业领域的专业的承揽二级资质;涉及到众多专业的的专业的承揽一级资质。
数据来源:国家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