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
你部《有关报请审定〈十四五水利枢纽除险加固实施意见(送审稿)〉的请示报告》(船运管〔2021〕364号)函复。现审批如下所示:
一、原则同意《十四五水利枢纽除险加固实施意见》(下称《方案》),请用心组织实施。
二、《方案》执行要以习近平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经济观念为具体指导,全方位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各次全会精神,发扬杰出建军精神实质,坚持不懈稳中有进工作中总主旋律,详细、精确、全方位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建设新发展布局,促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不懈节水优先、室内空间平衡、系统软件整治、两手发力的护水构思,坚持不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综合发展趋势和安全性,进一步夯实地区义务,加速病险水利枢纽除险加固,清除堤坝安全风险,加强检测预警信息设备基本建设,以县区为模块推进中小型水利枢纽管理方法深化改革,完善高效运作养管体制,切实维护水利枢纽安全性运作和长期性充分发挥经济效益。
三、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兵团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本管辖区水利枢纽除险加固和运作养管工作中负责任,将水利枢纽除险加固和运作养管列入十四五相关计划和工作规划及其河湖长制考评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工作方案,优化实化各项政策,确保地区资金分配,加强新项目监管,保证 各类重点项目切实落实。
四、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部门要依照职责权限,加强对《方案》执行的具体指导,在建设项目、资金分配、体制机制创新等领域给与全力支持,立即协调解决的工作上碰到的艰难和问题。
五、水利部要跟我国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等单位搞好统筹兼顾,加强追踪剖析和催促具体指导,健全动态性检测和评定体制,保证 十四五期内圆满完成目前病险水利枢纽除险加固每日任务。重大事项立即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汇报。
数据来源:国务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