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自然资源部对现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2006﹞13号)进行了修订,起草形成了《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20日。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hao@mail.mnr.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自然资源部
2022年8月30日
附件 :1.《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PDF版下载
2.关于《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PDF版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