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推进安责险的重要意义,调动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积极性。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是国家部署的一项强制性商业保险,是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发展的重要行动,有利于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地要积极宣传、加强指导,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充分认识投保安责险的重要意义,推动安责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切实履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投保。投保安责险是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也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义务。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择优选择、主动投保。各地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将投保意外伤害险等与安责险属性相同的险种向投保安责险转换,避免额外增加生产经营单位负担。
三、督促保险机构履行事故预防责任,提升服务能力。各地要监督保险机构履行事故预防责任,发挥安责险的事故预防首要功能作用,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要督促各保险机构通过内部机构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社会化服务机构,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四、充分发挥建设工程安责险信息化平台作用,实现数据共享。省住建厅组织开发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包括承保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理赔管理、数据统计等。各地要督促已经投保安责险的项目投保生产经营单位和保险机构,如实、及时、完整地将承保信息、风险管理、报案、理赔等信息上传至信息平台,实现相互监督、数据共享的目标。
《吉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i.chinare.com.cn/jilin/login,省住建厅官网入口: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系统。省厅安全处联系人:姜海涛,联系电话:0431-82752527,技术支持联系人:亢凯,联系电话:010-66576451,15901156126。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11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