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厅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和裁量标准进行修订,形成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相关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反馈至指定邮箱。
附件: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
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雷廷宇;联系电话:028-85552053;电子邮箱:475743933@qq.com)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