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川建行规〔2022〕4号)相关要求,按规定完成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将以下技术列入《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5日至7月2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方式向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联系。
附件: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
(联系人:熊世龙,联系电话:028-85596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