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吉林省推行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复函》(建办市函〔2020〕11号)要求,我省将启用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书发放范围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勘察设计企业证书。
二、启用时间自2021年12月1日起,我省对勘察设计企业证书启用电子证书,停发纸质证书,企业在新证业务办理时无需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务窗口打印,可自行进入平台企业版系统内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持纸质证书的企业在办理资质新设立、变更、延续、增项、升级等业务后,启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作废。
三、证书打印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版,进入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报管理模块,点击“电子证书下载”即可。(具体下载流程见附件1)
四、证书样式查询和打印输出的电子证书采用PDF文件格式(附件2)。
五、证书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证书与同名纸质证书具有相同效力。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实名制、企业资质核准、工程招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执法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管理中应当认可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电子证书。
六、查询验证企业或各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中任何一种方式查询核验电子证书实时信息:(一)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管理-证书查询-工程设计证书查询(或工程勘察证书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