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建办﹝2019﹞12号
关于核准企业资质的公告
各市建委、审批局:
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名单予以公布。
核准通过的企业持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新设立企业不需提供)、介绍信和领取人身份证,到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领取资质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1.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xls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1日
辽住建办﹝2019﹞12号
关于核准企业资质的公告
各市建委、审批局:
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名单予以公布。
核准通过的企业持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新设立企业不需提供)、介绍信和领取人身份证,到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领取资质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1.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xls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