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开发建设单位自愿申报,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合法性审查,专家按照《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评审,拟将“江北区观音桥组团I标准分区I11-2/04、I11-3/04地块”B5号楼单体建筑评价为装配式建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 沈李智
联系电话:023-63862949,63603771(传真)
联系地址:400014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附件:2022年重庆市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公示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