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管〔2022〕18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公布重庆市房屋建筑鉴定机构名录
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和《重庆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鉴定工作的通知》(渝建〔2022〕16号)相关规定,我委现将具备房屋建筑鉴定资格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录公布附后。
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鉴定工作的通知》(渝建〔2022〕16号)文件精神开展房屋建筑鉴定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鉴定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查处违法违规鉴定活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令鉴定委托人、检测机构、设计单位立即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
附件:重庆市房屋建筑鉴定机构名录(截至2022年7月)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