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461215/2021-00520 | [ 发文字号 ] | 渝建管〔2021〕69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01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1 |
渝建管〔2021〕69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0年度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
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64号)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委开展了2020年度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市受检企业共275家。其中,本市受检建筑施工企业共250家,合格140家、部分合格9家、不合格28家,规定时间内未报送资料73家;本市受检工程监理企业共5家,合格4家,规定时间内未报送资料1家;本市受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共20家,合格18家、不合格2家。
对部分合格和不合格的本市企业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相关规定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屏蔽企业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资质信息,整改期内企业不得申请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资质的升级,不得以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资质承揽新的工程;整改合格后由我委发文并解除其屏蔽。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委按照相关规定撤回企业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资质。
规定时间内未报送资料的企业视为不配合、逃避检查,全市通报批评,纳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按照部分合格和不合格企业的整改流程和时限,予以整改。
附件:1.2020年度本市建筑施工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表
2.2020年度本市工程监理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表
3.2020年度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年度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表.xlsx
附件2:2020年度本市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表.xlsx
附件3:2020年度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