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1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2021年3月24日,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不通过的企业可向我局业务科室询问具体意见。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9-8262930;0479-8109760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北京路19号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中心4楼7号住建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