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示范工程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8〕222号)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征集2022年度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旨在不断总结成功经验,推动以BIM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广泛应用,促进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与完善,加快智能建造技术人才队伍培养和国产自主软件、智能装备开发与应用,培育数字化赋能标杆企业,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智慧工地、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技术和基础数据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工程项目应是2021年8月后新开工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需提供开工证明),原则上应在工程产值完成30%前完成申报(需提供相应证明),并可在3年内完成所申报BIM应用预期成果。
(二)申报的工程项目应有明确的BIM应用目标和完整的应用策划,BIM应用示范内容应能落地实施并具有较高推广价值、预期效益显著。
(三)申报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北京市智慧工地创建相关政策文件及地方标准,融合应用BIM、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智慧工地建设。
(四)对多阶段开展BIM应用、实现数据信息协同共享的项目;深入开展BIM研究并产生重大创新应用的项目;系统应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技术的项目;集成应用智能家居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各申报主体自愿申报,原则上应由工程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共同申报,并在实施中发挥统筹主导作用;重点工程或有重大创新成果项目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申报,其他各参建方列为主要参与单位;涉密工程应在保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单独申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重大工程项目也应单独申报。
(二)申报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并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严格把关,详细填写《北京市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详见附件),将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纸质版(胶装、一式1份)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须将申报项目统一打包成压缩文件,文件名格式:申报单位名称+申报项目数量+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初评和终评。通过初评的工程项目,申报单位应准备好与《实施方案》相符的PPT答辩汇报材料,进行终评。
(四)通过专家评审的工程项目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公示后确定入选为示范工程,并发文予以公布。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9月28日~29日集中报送纸质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秦仁泽 宛 春
联系电话:010-55597318 010-55597312
快递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号楼3221室
指定邮箱:bjzjwkjc@zjw.beijing.gov.cn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