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与我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使用市区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应贯彻落实以下文件规定: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23号)。
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文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事务中心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