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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关于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八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年8月30日至9月10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八督察组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开展了为期10个工作日安全生产综合督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高度重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第八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的有关要求,举一反三,深入细致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持高点站位抓好整改工作  收到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第八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之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书记、主任王飞要求委领导班子及各处室、直属单位认真学习督察反馈意见相关工作要求,对照问题深入剖析安全监管机制体制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对待问题不退缩、不遮掩,按照督察组的督察整改工作要求,详细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确保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提出的隐患问题全部及时彻底完成整改,通过此次督察整改促进我委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和住建系统安全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委对照督察反馈意见迅速制定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第八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京建党组〔2021〕58号),并于2021年12月22日经委党组审议通过后向全委各部门及相关区住建委下发。  为强化此次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成立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王飞主任统筹负责督察整改工作,各相关委领导及处室单位负责人对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全力推进各项督察整改工作任务。针对督察组提出的4方面总体问题15条具体问题(包括施工现场、物业项目39条安全隐患),均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部门,建立督察整改工作首要领导负责制和整改情况督查机制,保障督察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二、进一步提升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强化对“三必须”原则的贯彻落实  针对部分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上,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和落实上的弱化的问题。一是我委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进行了修订,根据消防验收职能划转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等实际情况,对委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了更新,进一步明确了新设、重组、职能变更处室及直属单位的法定安全生产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对29个机关处室及15个直属事业单位的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向全委上下再次强调了安全生产“三必须”原则。按照市委编办对我委组织机构的最新批复,我委近期将面临进一步机构调整,拟新设城市更新处等处室,并增加相应管理职能。我委将待机构调整完成后,正式以委党组名义下发。二是对照《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增加了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地,进一步健全全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我委邀请应急管理部专家就新《安全生产法》对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市、区住建委主要领导、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本市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共计2000余人通过现场或视频的方式参加了培训。通过此次新安法培训,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于安全生产“三必须”原则的认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提高行业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四是1月份召开全委办公会暨一季度委安委会工作例会,会前播放了《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视频,组织全体委领导及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观看学习。会上,王飞主任要求各处室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除施工安全处、房屋安全设备处的其他处室单位也要高度重视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推进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建筑施工全流程齐抓共管  针对委安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安委会统的效应还未形成,安委会办公室作用发挥不平衡的问题。一是贯彻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安全生产联络员等委安委会工作制度,强化委安委会“双办公室”工作机制运行,加强委安委会办公室在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的作用发挥,由房屋安全处作为委安委会办公室传达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房屋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有关决策部署,协助委安委会督促指导房屋管理业务部门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责任,每季度向委党组汇报房屋使用、物业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情况。二是强化督查考核机制运用,建立委党组对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评优及主要负责人职级晋升的必要条件,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全市住建系统造成不良影响的采取“一票否决”。要求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中必须包含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内容,充分体现本部门及本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情况。  四、补齐行业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强化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针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还存在短板,行政许可事后仍有空白,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比较薄弱,建设工程违法分包、挂靠等现象还依然存在等问题。一是制定了《北京市关于深化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的实施方案》(京建发〔2021〕386号)经市委深改委第22次会议和市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11月28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落实“照图验收”制度、推动消防质量管控关口前移、实现现场评定差别化抽查等内容。2月24日,我委联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举办《实施方案》宣贯培训暨配套文件视频交流会,市区住建、规划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二是2021年以来,我委组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10余次,共计核查企业158家,其中包括水利工程承包资质企业4家,电力工程承包资质企业5家,道路交通承包资质企业4家,对2家非住建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三是委党组书记王飞召开专题会,明确了物业管理处依法履行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职责,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责任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职责。加强了对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的安全培训,重点进行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难点问题和安全生产工作培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学习《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压实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四是制定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方案》(京建发〔2021〕302号)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347号),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暴露出来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突出问题,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整治。截至2021年底,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共计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6125项次,实施行政处罚158起,罚款金额1911.06万元,共计查处相关单位129家、相关责任人员及执业人员71人。在我委安居北京公众号发布了《严查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行为 北京市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整治》的信息,北京青年报官网、澎湃新闻、北京头条客户端等各大媒体转载报道130余次。五是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劳务管理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组成六个检查小组累计走访133项工地,指导各工地落实劳务管理责任,提升实名制系统登记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力提升总包和分包各方劳务管理水平。2021年我委开展劳务管理双随机及专项检查在施工程项目208个,共涉及施工面积1126.17万平方米,轨道里程95.67公里,总合同金额926.65亿元,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8份,累计记220分,其中对企业记106分,对人员记114分,涉及项目全部及时整改完毕。  五、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实限额以下工程监管责任  针对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法不多,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效果不好,“低风险”项目监管还有漏洞等问题。一是组织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应急管理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对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巡查,督促所有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和安全问题治理”工作任务,各相关行业部门依照工作职责加快推进改变使用性质的房屋建筑的摸排建账和安全鉴定评估工作。二是我委牵头起草了《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京建发〔2021〕432号)并会同市应急管理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明确了限额以下工程的范围,确定了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原则和各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牵头搭建限额以下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建立了限额以下工程实行开工登记制度和完工销账制度及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属地开展限额以下工程安全检查。三是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在日常巡查检查中,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开展工程综合风险定级纳入检查范围,对于未开展综合风险定级的工程,督促参建单位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按照综合风险定级工作要求整改到位。针对“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上未进行风险定级的工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各检查科室对未进行风险定级和开展安全质量测评的工程项目进行了电话核实确认。对于实际在施工程,要求工程参建单位按要求进行风险定级和开展安全质量测评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在施房建市政工程综合风险定级率有效提升。  六、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强化农民工教育培训管理  针对《关于对市级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察的工作汇报》提到的“建筑工地农民工培训不到位就上岗的问题比较普遍”,我委王飞主任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农民工从业人员生产技能、安全防护培训有关事宜。拟在今年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强化一线作业农民工进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一是组织开展住建领域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培训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存在问题,推动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创新培训形式,以观看案例、视频讲解为主要培训方式,鼓励各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本企业农民工录制安全教育短视频,利用新兴短视频平台等媒介,提高安全教育培训效果。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督促企业依法做好全员培训工作,重点抓好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劳务队伍班组长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四是积极协调全国总工会、市人力社保局等相关单位,做好对农民工生活、健康方面关心关爱工作,提高农民工安全健康意识。五是进一步充实住建领域在线教育讲堂内容,增加安全教育培训课件种类,突出“技能+安全培训”要点。六是增强媒体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全社会重视程度,营造重视安全、重视教育的良好氛围。七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处理。  七、做好延伸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各类安全隐患“立行立改”  针对督察组延伸督察过程中发现的施工现场及物业项目安全隐患,包括6个施工现场涉及26条安全隐患及4个物业服务项目涉及13条安全隐患,我委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和物业服务单位对照问题隐患,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项目安全隐患,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强化人员和资金保障,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到位。相关施工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均按要求对隐患进行了整改,并向市、区住建委提交了整改报告。2021年12月31日前,我委会同属地住建委对施工现场及物业项目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各项隐患均以完成整改。  八、“以案促改”提升本质安全能力,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通过对2021年住建系统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在做好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同时,我委将在今年进一步强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有效提升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社会化、科技化治理水平,不断压减住建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是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抓好新安全法的学习和落实。强化建设单位安全治理首要责任,确保安全机构及人员配备齐全,安全治理投入足额到位,充分考虑重大活动保障等影响因素,科学合理安排工期。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好安全治理主体责任,抓好现场本质安全,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从“要我安全”转为“我要安全”。安全防护同步到位,消除“假安全”防护。其他主体落实好自身安全责任,切实防范“假安全”。二是以创建智慧工地入手,激励企业科技创新。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应用新信息技术提升施工安全治理效能,实现“智慧治理、智慧创安、智慧提质、智慧增绿、智慧创卫、智能建造”,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首都建设高质量发展。三是着力构建“市场和现场”联动、信用和治理联动、激励和执法联动、把握全局和突出重点联动、建和管联动、共建、共享和共治联动“六联动”治理体系,实现“掌控全局、管住过程、构建竞争、差别监管、两场联动、闭合管理、远离底线、追求一流”的现代化治理目标。四是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高发事故类型,重点开展高处坠落预防专项整治、危大工程专项检查和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加大对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处理力度。五是以国务院安委会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全面排查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将深基坑、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悬挑式卸料平台、建筑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高处作业等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部位作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和市、区住建部门安全监督执法机构检查的重点,督促挂账问题隐患整改。六是研究制定《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保护工作指引》和《施工现场破坏地下管线应急处置预案》,细化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保护工作流程,规范保护措施,强化应急处置,更加科学有效地指导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保护工作。七是进一步强化地下管线保护责任落实,加大对施工破坏地下管线行为的处罚处理力度,研究出台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施工破坏地下管线行为。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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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北京住建委关于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八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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