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2021年,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的前提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积极引导、稳步推进标杆工地观摩活动,各集团企业积极踊跃参加、探索实施,有效提高了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激励了企业应用新技术提升工程安全质量治理效能,不断提升观摩成效。为进一步固化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学习工作机制,推进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和智慧管理领跑者制度的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本年度在上、下半年分别组织一期观摩活动。现将《2022年度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2月23日
(联系人:唐国元、刘静;联系电话:55597526,55598707)
2022年度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活动方案
为顺利开展2022年度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活动,推进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和智慧管理领跑者制度的建设,树立标杆、激发活力、鼓励先进、带动后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学习工作机制,决定本年度遴选8个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以下简称“标杆工地”),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前往观摩学习。具体活动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筑业安全生产、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树牢首都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积极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升企业工程安全质量水平,促进首都建筑业持续高质量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方式
(一)组织形式
1.组织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为主办单位,各区住建委为协办单位,各标杆工地所属施工企业集团为具体承办单位。
2.活动时间:拟定于2022年5月、9月组织开展两期标杆工地观摩学习活动,每期4个。具体时间和实施方案将在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另行通知。
3.活动地点:标杆工地施工现场(每期4个,分布在东、南、西、北四个方位)
4.观摩学习人员:各企业、项目部负责人登录平台查看工程上季度排名情况,及时关注每期标杆工地活动实时通知,就近选择1个标杆工地,积极报名参加观摩。
(1)各区住建委安全质量监督人员全员参加;
(2)平台上,房建工程排名位于房建类工程后60%工地的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总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部门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
(3)鼓励其他企业、工程项目等相关人员自愿参加。
(二)标杆工地产生
本市在施工程所属施工企业集团确定标杆工地活动工作联系人,企业集团每期择优推荐名下1至2个房建工程,所推荐工程在观摩期间宜处于主体结构阶段。要求城建集团、建工集团、中建一局、中建二局、中建三局、中建八局等6个企业集团每期必须推荐2个房建工程,中铁建设、中铁建工、新兴建筑、新兴建设总公司等4个企业集团每期必须推荐1个房建工程,其他企业集团根据自身情况每期可推荐1个房建工程。
1.推荐时间
第一期标杆工地推荐截止3月10日,第二期标杆工地推荐截止5月28日。
2.推荐方式
填报各企业集团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推荐表(见附件1)并将加盖公章推荐表pdf版发送至fxgkpt2021@163.com。
3.推荐标准
(1)质量管理目标为北京市结构(建筑)长城杯金质奖以上、质量管理目标为“鲁班奖”工地优先;
(2)安全管理目标为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
(3)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做法认定关键点>的通知》(京建发〔2021〕317号)有关智慧工地做法要求,所推荐的标杆工地智慧工地填报做法得分在平台中位居前列;
(4)具备开展标杆工地现场观摩的硬件配套设施。
4.遴选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施工企业集团推荐、工程项目平台排名及现场实地考察等综合情况,遴选产生8个标杆工地(每期4个)。
5.奖惩机制
(1)列入“标杆工地”的工程项目优先推荐参与争创结构长城杯、建筑长城杯、安全标准化、绿色样板等质量安全及绿色施工创优;
(2)列入“标杆工地”并组织观摩的工程项目所在区监督机构考核予以加分;
(3)列入“标杆工地”所属企业的信用评价分值加分(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新修订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实施后);
(4)对于未按活动要求无故不参加活动的企业和工程相关人员,市、区住建委将组织约谈,实施差别化监管。
四、相关单位承担活动的主要职责
(一)主办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学习活动的组织统筹协调工作(由市监督总站负责具体实施),遴选标杆工地,更新各项目在平台工程排名情况,发布观摩活动通知等工作。
(二)协办单位
各区住建委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安全质量监督分设的由安全监督机构牵头)应成立工作专班,确定标杆工地观摩活动具体工作联系人(见附件2,发送至fxgkpt2021@163.com),协助市监督总站组织开展活动,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各工程项目全市排名情况,组织本区安全监督人员、本区所属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按时观摩学习。
(三)承办单位
标杆工地施工企业应成立由安全总监牵头的标杆工地观摩学习接待工作专班,制定接待工作方案,做好标杆工地现场布置和接待工作,并保障工地安全防护到位,确保观摩学习人员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到位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观摩学习活动,将观摩学习作为学习先进、提高发展的良好契机,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通过电视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对标杆工地现场观摩学习的宣传报道,各区住建委要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工程有关人员现场观摩学习,协同推进首都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
(三)有序参加,确保安全
疫情期间,请各单位严格控制观摩人数,并配合标杆工地观摩活动组织单位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到访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者暂不参加。
附件:1.各企业集团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推荐表
2.各区住建委标杆工地活动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