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3号)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申报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软科学研究类项目应为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的研究,申报单位需提交委托书。
二、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的,需提供已履行工程立项审批程序、具备工程建设条件的证明;如申报单位不是建设或开发单位,需提供项目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的证明;多个单位联合申报时应事先以文字形式约定各方对科技成果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需提供联合申报协议。申报单位于2022年2月9日17:00前将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三、申报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的,在申报时间内先电话咨询。
四、各申报单位要认真按通知要求对申报内容严格把关,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等负责,并务必于2022年2月15日24:00前完成网上填报。同一单位有多项申报时应进行排序。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201/20220110_764019.html)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 1月19日
(联系人:秦仁泽;联系电话:010-55597318;邮箱:bjzjwkjc@zjw.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