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我厅拟对《关于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修订,起草了《关于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公众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2022年11月23日前反馈至邮箱hbsljxqgzbgs@163.com。
附件:1.关于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