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创建结构优质工程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企业自评、市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复查、省级现场抽查和资料审核,拟定2021年度河北省结构优质工程460项,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评选有异议,请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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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度河北省结构优质工程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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