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河北宗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宝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申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供虚假安全生产投入发票,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为。现将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七条等规定,拟对河北宗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宝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依法给予警告,不批准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格。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日,公示期间,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委派企业人员持法人委托书、申诉说明及相关明材料到资质许可机关申诉(联系电话:0311-87905025);逾期未申诉或申诉理由不成立的,按公示意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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