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建设领域诚信体系,根据《云南省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云南省2022年9月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已于2022年10月1日早8:00公布,为确保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真实、准确、有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参评企业填报情况进行了抽检复核,现将抽查情况以及处理意见公布如下:
(一)本次抽检复核范围按照参评企业的5%的比例进行抽取,对企业录入的通常行为评价内容进行抽查,共计抽取样本企业300家,企业核查通常行为记录1699条。其中,符合标准的通常行为记录1338条,不符合标准的通常行为记录331条。具体详见《2022年9月信用综合评价抽查结果记录表》(附件)。
(二)对抽检复核记录中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全部不予以算分,在企业重新算分后公布新的评价结果。
(三)请各参评企业高度重视,按文件要求认真对待数据资料填报。对核查结果中企业提供的信息被认定为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云南省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试行)》和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