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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云南省卫生健康先进集体”复审参评对象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卫生健康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卫人发〔2022〕4号)和有关文件精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属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已通过省卫生健康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审核,进入到“云南省卫生健康先进集体”的复审推荐环节。

根据复审工作要求,现将拟推荐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为“云南省卫生健康先进集体”复审参评对象的事项及其先进事迹简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8日起至8月2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或致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人事处)或厅机关纪委反映,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电话:0871-64322005;0871-64336702(厅机关纪委)。

通讯地址:昆明市滇池旅游度假区红塔东路3号,邮编650228。

附件: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先进事迹简介

机关党委(人事处)

2022年7月28日

附件

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先进事迹简介

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为使全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爱国卫生工作中最大限度的发挥职能职责作用,一是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阶段性工作目标及工作难点为重点,定期组织各州(市)业务部门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二是根据国家最新行业标准,结合省情,及时主编或修编相应的地方标准,截至目前累计完成24个地方工程技术标准的主编或修编工作。三是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和城镇公厕建设管理调研指导、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技术指导、美丽县城建设、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专项督导等工作。四是从专业的角度就《2021年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州市县考核细则》《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4)(讨论稿)》等工作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五是为提升全省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在多次派专家到各州(市)调研指导的基础上,完成全省71座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等级评价工作。六是先后选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省爱卫专项办协助工作并获得好评。选派专家3次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省级技术评估,16次参与厅爱国卫生“3个专项行动”明察暗访。七是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以身作则带动身边人注重个人卫生、践行公筷公勺和光盘行动等,使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深入人心。近5年省市政站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过违法违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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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关于拟推荐“云南省卫生健康先进集体”复审参评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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